一、信箱设置
校长信箱是学校校务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党政领导联系师生、推动学校发展的重要手段。学校在校园网设置“校长信箱”,地址为:fzysgzbgs@126.com。
二、信箱管理
校长信箱由学校党政办负责管理。党政办指定专人对来信进行分类整理、办理、答复和归档,管理人员对信息严格保密,不得随意扩大信件和有关材料的知情范围。
三、受理范围
(一)校长信箱仅用于受理与学校有关工作的建议、意见或情况反映,不作具体工作办理渠道用。
(二)反映的信息应是学校师生员工普遍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的合理化建议,一般性工作建议或意见可直接联系相关处室或系部。
(三)反映的问题应客观真实、有据可查。不得捏造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不得发送有辱人格、恶意攻击以及不健康或法律所禁止的内容。
(四)写信人应署真实姓名,在信中留下准确的联系方式(姓名、单位、邮箱地址、电话、住址等),以便学校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和回复。未注明写信人姓名或姓名不实、联系方式不清的来信,视情况作为一般性工作建议和参考,不予回复。
(五)为方便相关部门有针对性答复,提高答复效率,建议一事一信,同一信件请不要重复提交,重复信件不予回复。
四、受理程序
(一)信件查收。党政办管理人员于工作日查收书记信箱和校长信箱的来信。
(二)信件处理。党政办管理人员根据来信内容的性质和程度,视情况将来信呈报校长批示或转送相关部门处理。
(三)信件回复。承办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处理后,形成答复意见并及时反馈给党政办,党政办将处理情况及时回复当事人。
(四)信件存档。书记信箱和校长信箱受理的信件、处理情况及回复意见等资料由党政办进行整理存档。
五、处理时限
校长信箱来信一般在5个工作日给予答复;情况复杂的不超过10个工作日;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写信人说明原因,并继续跟进落实。